詐欺、洗錢案之六:做完筆錄,案件遲不移送地檢署。找督察組協助,終於解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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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先生在某知名連鎖小吃店工作多年,生活穩定。
沒想到,有一天,他平靜的生活,卻被一位資深同事J先生打亂……
J先生除在該小吃店工作外,另有在網路上販售品牌球鞋。
有一天,他突然說他遇到消費糾紛,正在調解,帳戶暫時不能使用,
想借H先生的帳戶使用。
H先生基於多年的同事情誼,遂交付一閒置帳戶的金融卡及密碼給J先生。
但J先生後來因為不明原因,未正常出貨,被通報詐欺,
H先生就因此成了詐欺嫌疑犯,被通知到案說明,趕緊委託任孝祥律師辯護。這屬於常見案件,案情也很單純。
任律師很快就陪他做完警詢筆錄,沒想到,後面卻遇上了從未遇過的挑戰……
任律師在114年7月就陪H先生做完警詢筆錄了,
依照經驗,案件通常在2~3個月內就會移送到地檢署,由檢察官決定下一步動作。
但本案卻遲遲沒有移送。
任律師聯繫該承辦員警多次,承辦員警先是宣稱:
「上次的警詢筆錄被茶水弄濕,需重新簽名,我會請H先生過來重簽」,
卻遲遲沒有聯繫H先生。
而在任律師請H先生主動聯繫該承辦員警,
好不容易約好時間,重新簽好筆錄後,
案件仍然遲遲沒有移送。
任律師每次聯繫該承辦員警,都說會移、會移,
還是沒移。
甚至到了115年1月,該承辦員警跟任律師說他已經移送了,
卻沒有講移送文號。
任律師再打去詢問移送文號時,
接聽電話的其他員警卻尷尬表示「查不到移送紀錄」。
任律師見承辦員警一再拖延,就找上該分局的督察組,
在督察組的督促下,案件終於在115年1月下旬,移送到地檢署。
任律師和H先生在農曆年前終於解決了這件事,可以安心過年了。
警詢時的狀況層出不窮,
這正是為什麼,
當您接到警方通知,請您到場說明時,務必聯絡律師陪同的原因。
(詐欺、洗錢等案,陪同警詢日期:2025.07.23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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