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房屋案件之二:審閱契約,陪同簽約,協助當事人解決購屋糾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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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先生透過房屋仲介公司,購入自用住宅一棟。
沒想到,買賣房屋的合約都簽了,
賣方卻因為他們單方面的因素,希望延後交屋,
並委託代書,草擬了延後交屋的增補契約,請A先生簽署。
A先生雖基於善意,願意配合賣方延後交屋,但也想要確保自身權益,
遂委託任孝祥律師幫忙審閱對方提出的增補契約,看有何需要修改的地方,
並委請任孝祥律師在簽增補契約當天,陪同他去,避免有任何突發狀況。
結果,突發狀況還真的發生了!
A先生和任律師第一次在約好的時間抵達房屋仲介公司,準備簽增補契約時,
賣方竟然直接放A先生鴿子,讓大家白跑一趟,大家都感到錯愕。
任律師當下立即建議房屋仲介,
除了要趕快電話聯繫賣方外,也要用email或line訊息,
請賣方盡快告知可簽約的日期及時間,並留下書面證據!
雙方第二次敲好簽訂增補契約的時間後,
任律師也提醒買方,既然增補契約中有約定:
「賣方應簽訂特定面額的本票,交給代書保管,作為違約的擔保」,
那為了避免賣方事後反悔不簽本票,不如要求他在簽署增補契約當天,一併簽署本票。
買方就透過房屋仲介,表達此一立場。
買賣雙方碰面當天,
雙方終於簽好延後交屋的增補契約,賣方也當場簽署好擔保用的本票。
買賣房屋糾紛終於順利解決。恭喜A先生!
#台北律師事務所|任孝祥律師事務所
(陪同簽約日期:2024.12.20.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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