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案:不屈不撓、愈挫愈勇,委託人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終成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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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先生長年定居美國,和台灣的親戚本來已很少聯絡。
一日接到在台灣的表妹P小姐的哭訴電話,
稱他們夫妻房屋欠稅被沒收、致夫妻失和、痛不欲生、想要自殺云云,讓他心生同情,
最終在P小姐哀求,稱借錢贖回房子,隔週一必定還款下,電匯了數萬元美金給P小姐。
孰料,P小姐夫妻在還款期限屆至時,不但沒有還款,
反而用新的理由,要求更多的借款,同樣也言明隔周一必定還款。
W先生就這樣陸續匯出四筆款項,總金額高達美金13萬5000元!
P小姐夫妻拿到款項後,拒不還款,亦不接聽電話,
W先生打聽後發現,P小姐夫妻根本沒有房子、根本沒有什麼房子可以贖回,
這才知道受騙!
W先生對P小姐夫妻提出詐欺告訴後,
地檢署卻認為本案只是民事糾紛,給予P小姐夫妻不起訴處分。
W先生不服,聲請再議後,仍然遭到高檢署駁回。
W先生遂委託任律師,幫他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!
「聲請准許提起自訴」是2023年6月才上路的新制度,
任律師先前也沒有辦理過這樣的案件,
但接到委託後,還是立刻著手進行,並在短短數天的聲請期限內,
幫W先生寫出本文共12頁、本文加證據共56頁的書狀,親自遞到法院!
並且,在聲請閱卷經准許後,
任律師又幫W先生提出新的理由,使聲請理由更加充分!
皇天不負苦心人,
在任律師的積極協助下,士林地方法院終於裁定准許W先生的聲請!
這是新制度上路以來, 70件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的案件中,
第一件,也是唯一一件獲得裁定准許自訴的案件!
任律師本人收到准許提起自訴的裁定時,也非常感動。
七十分之一的機率,真的是得來不易。
恭喜W先生!
(詐欺案,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,裁定准許提起自訴日期:2023.12.28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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