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侵占案:有效的告訴代理,委託人聲請再議成功!
-
商品資訊
Z小姐的爺爺年邁病逝了。
Z小姐、Z小姐的兄弟、Z小姐的伯父均為遺產繼承人。
孰料,Z小姐的伯父屢經催討,卻一直不提出遺產清冊,
後來Z小姐才赫然發現,伯父竟然趁著爺爺病危時,把股票變賣,股款全部轉給伯父自己!
而且還將之申報為爺爺給他的「生前贈與」,顯然想獨吞遺產!
Z小姐提出告訴後,
地檢署居然只因為爺爺曾經授權伯父幫忙買賣股票,就給予伯父不起訴處分!
Z小姐無法接受,遂委託任律師協助她向高檢署聲請再議!
任律師和Z小姐討論並取得各種補充證據後,在一週內寫好再議聲請狀,
理由中詳述地檢署將「贈與」與「授權代為買賣」兩者混淆的不當。
任律師也重新整理了家族群組的對話,
從中可以看出Z小姐的爺爺從住院第一天就已經昏迷不醒,接近植物人,
根本不可能說要贈與任何財產給伯父!
伯父的行為分明是在侵占遺產!
果然,寄出再議聲請狀後一周,就收到高檢署的通知,
認為本案仍有應調查的地方,發回地檢署繼續偵查!
恭喜Z小姐!
(遺產侵占案,高等檢察署,發回續查日期:2023.12.1.)
-
商品Q&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