販賣毒品案:隨機應變,化危機為轉機,當事人獲得緩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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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先生年僅30幾歲,在雙親過世後,意志消沉,
再加上擔任大夜班的客服人員,長期日夜顛倒地工作,體力漸漸難以負荷。
後來聽說管制藥品可以提神,就開始施用毒品。
更慘的是,他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一位網友,
對方一再宣稱有急用,苦苦哀求他幫忙販毒,他拗不過對方,居然答應了,
於是把交友軟體的暱稱改成「OO代出售」,
然後就有偽裝成買方的員警找他買毒,他在面交時當場被捕!
任律師接到案件後,和T先生討論。
T先生同意就販賣毒品的部分認罪,爭取緩刑。
任律師也找了類似案例,幫他寫好辯護書狀。
沒想到,到了開庭這一天,T先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一直沒出現。
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書記官、錄事全部都在等他一個人。
法官很火大地要任律師打給他,問他人在哪?
T先生竟回答說,他人在基隆的某個漁港旁邊。
律師心急如焚,也只能請他趕快搭計程車趕過來。
一小時後,他終於到了,法官終於可以開庭,換法官很火大地質問他:
「你去那裡幹麻?是要逃亡嗎!?
你知不知道你的身分是刑事被告,有逃亡之虞可以羈押?」
其實法官猜錯了,當事人之所以在那裡,是因為他本來就住在那裡。
開庭之所以沒到,是因為鬧鐘沒有叫醒他,他還在睡覺啦。
還好任律師在T先生一抵達法庭外時,就已經問清楚他的職業及生活狀況。
等法官說完,輪到任律師陳述意見的時候,馬上說道:
「報告庭上,我的當事人是某某公司大夜班的電話客服人員,
他已在同一公司工作多年,工作表現穩定,
他的工作時間是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8點,
下班以後還要從台北騎摩托車騎好幾小時,回基隆的家,
長期日夜顛倒,開庭時才爬不起來。」
法官或許是心生同情,最後還是給T先生緩刑。
T先生免除牢獄之災,也保住了工作,算是得到最理想的結果。
恭喜T先生!
(販賣毒品案件,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,判決日期:2020.9.30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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